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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区官网办
- 发文日期:2023-05-13
- 名称:齐建政发〔2022〕12号cq9跳高高—>奖池已破9200万 关于印发《cq9跳高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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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建政发〔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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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cq9跳高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发改工信科技局:
2022年我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各街道接收退管人员数量做相应调整,为合理规范分配、使用、监管管理服务经费,现印发《cq9跳高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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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3日
cq9跳高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经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根据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暂行)》(齐退管办〔2020〕1号)(以下简称:《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cq9跳高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由中央、省、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 区级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第四条 补助资金按照“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分年预拨、据实清算、结余结转”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区发改工信科技局负责督促各街道核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情况,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并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二章分配原则和标准
第五条 本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和市在一定时期内,按照核定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数量,原则上按照每人130元的标准拨付给我区管理服务经费,用于保障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支出。具体拨付金额以上级财政部门核定为准。
第六条 cq9跳高高接收的国有企业人员数量,依据2020年10月31日期间我区实际接收的中央企业退休人员数量及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实际接收人数进行测算,共计接收13862人,其中:建设街道接收1047人,卜奎街道接收2274人,中华街道接收3217人,西大桥街道接收3385人,文化街道接收1555人,溪畔街道接收1937人,北华街道接收447人。
第七条 资金分配根据我区实际,依据市退管办《分配方案》执行。2020年退管资金由区发改工信科技局统一管理使用,集中采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方急需档案柜、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活动场所维修支出等;2021年及退管资金由区财政预留10%应急机动费用,其余经费按各街道办事处接收人数进行分配补助资金,具体为:建设街道23.26%,卜奎街道9.52%,中华街道10.33%,西大桥街道22.15%,文化街道24.74%;2022年及以后退管资金由区财政预留10%应急机动费用,其余经费按各街道办事处接收人数进行分配补助资金。经核算为:建设街道6.80%,卜奎街道14.76%,中华街道20.89%,西大桥街道21.98%,文化街道10.10%,溪畔街道12.58%,北华街道2.90%。
第八条 区财政局根据上级下达资金额,扣除10%预留应急机动费用,按比例预拨年度补助资金至各街道办事处零余额账户。年度结余资金根据实际情况有序结转至下一年统筹使用。
第三章分配资金使用范围
第九条 资金使用范围按照市退管办《分配方案》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进行使用,补助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包括:新增管理人员的相关支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办公及活动设施运营维护费用;提供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档案管理、节日慰问、开展活动、困难群众走访、协助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等管理服务的相关支出。不包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费用、丧葬费、取暖费等。
结合我区实际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一)退休人员活动设施运营费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对cq9跳高高厂移交435.92平米在内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修缮费(小型修缮由物业负责)支出。
(二)管理服务应急机动费用。预留管理服务应急机动资金用于统筹解决退管服务未可预见支出。该费用当年预留,未发生支出的,次年纳入到定额分配人均补助基数。
(三)人均定额补助。按年度人均拨付定额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上述用途之外的相关管理服务支出,主要包括:新增管理人员的相关支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办公费用及活动设施维护费用;提供党组织党员管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节日慰问、开展活动、困难群众走访、协助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等管理服务的相关支出。不包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费用、丧葬费、取暖费等。
第四章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管用分离、独立核算、据实核销。街道应设立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户,建立专门经费台帐,实行分帐核算,由社区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各街道每年要向区官网、区主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提出明年资金使用预算。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有如下情形时,财政部门应当收回资金并严肃问责:
(一)改变专项资金使用用途的;
(二)在申请、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
(五)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十二条 国资监管部门负责核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情况,督促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助资金申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做好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会同国资监管部门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5月1日起施行,中央、省、市政策如有调整,本《管理办法》做相应调整。
cq9跳高高—>奖池已破9200万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印发
20220513齐建政发〔2022〕12号关于印发《cq9跳高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050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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